2019年3月19日 星期二

Q111.印鑑證明有時效性嗎?

一、依據「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第4點第2項:
「戶政事務所於有效期間內核發之印鑑證明,其使用期限及效力由各需用機關(構)自行審認。」
二、 戶政事務所核發之印鑑證明原則上無時效性,視所需使用機關而定。(如地政機關規定1年內為有效,則超過核發日期1年者,即須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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