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 星期三

市地重劃常見的錯誤觀念。

一、公共設施用地所有權人參加市地重劃可否獲得地價補償?

重劃前公共設施用地所有人參加市地重劃,因重劃非屬徵收,重劃前的土地扣除抵付重劃負擔後,亦可獲分配建築用地,自不給予地價補償費,但重劃後所分配之土地未達細部計畫書所規定之最小建築基地面積之二分之一者或未達畸零地使用規定所定之寬、深度或面積者,仍應發給地價補償費。
二、有未建築土地可供抵付重劃負擔,可否要求改以現金繳納?
市地重劃共同負擔須以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無未建築土地者,始得以現金繳納之。
三、土地承租人或占有人或其他權利人可否分配土地?
市地重劃的對象為土地所有權人,故土地分配對象為土地所有權人。土地的承租人、占有人或其他權利人均無權要求分配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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