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 星期一

Q139.柬埔寨籍人士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是否須喪失柬埔寨國籍證明

一、96年3月31日前已在國內合法居留之柬埔寨籍配偶申請歸化,經本部移民署查證其與我國人婚姻屬實,申請歸化國籍得免提喪失柬埔寨國籍證明;不具有我國國民配偶身分之東埔寨籍人士,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仍須提憑合法有效之喪失柬埔寨國籍證明。96年3月31日以後柬埔寨籍人士無論以外籍配偶身分或一般外籍人士身分申請歸化我國國籍,均須提憑合法有效之喪失柬埔寨國籍證明
二、外交部104.7.16及104.12.11函查復結果,依據柬埔寨國籍法規定,該國人民確實可申請放棄柬埔寨國籍,訂有申請放棄國籍之相關規定及程序。且經查自101年起,確有柬埔寨國人提出喪失柬埔寨國籍,經本部許可歸化我國國籍者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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